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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形应被视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?

时间:2025-06-14|栏目:杭州拱墅区律师|
应视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人格权受侵害等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,侵害他人人格权等造成精神损害,可主张赔偿。若不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受害者精神痛苦持续,影响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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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情形处理。具体操作:1.收集证据,如医疗记录、侵权言论等;2.尝试与对方协商,要求赔偿;3.协商不成,可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,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主张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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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常见处理方式有协商、调解、诉讼等。选择时应考虑侵害程度、证据充分性及对方态度。轻微损害可尝试协商或调解,严重损害或协商无果时,建议通过诉讼维护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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